
作者:李祥
进行《千字文
简体字版》电脑字符的校理难度较小。除了是因为有《千字文 Unicode版》、《千字文
繁体字版》为基础之外,更重要的是中国大陆简化字有明确的文字规范和标准可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规定: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中文字。使用的汉语文教材,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。”《千字文
简体字版》的校对整理完全依照《简化字总表》、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等中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进行。
一、《千字文 简体字版》电脑字符校理工作参考对比的版本
是次校理《千字文 简体字版》我们选择互联网上中国大陆较著名的几个版本作为参照,主要参考对比的版本:
1).《千字文》(中华传统文化诵读工程‧中华诵读网),简称“*1 (中版)”。
2).《千字文》(中国百度百科‧2011-06-20更新版)简称“*2 (百版)”。
3).“千字文讲记”(中国‧刘宏毅博士),简称“*3 (毅版)”。
4).“千字文注释”(中国‧福建漳平‧陈城伟老师)简称“*4 (伟版)”。
我们十分荣幸的得到了上述千字文版本在互联网上的公开数据,由于他们对于千字文的满腔热忱和高度的责任心进行了研究及推广,为我们是次电脑字符校理提供了帮助,谨在此表示感谢!(由于他们的佳作颇有名气,某些版本转载传抄甚多难免出现误写,其责任完全不在于编著者,特此说明)
另:“千字文 Unicode版”(李祥工作室 校理)简称“*U”。
“千字文 繁体字版”(李祥工作室 校理)简称“*T”。
“千字文 简体字版”(李祥工作室 校理)简称“*S”。
二、“繁简转换”后《千字文 简体字版》的校对
也许有人以为:千字文简体字版只要使用“繁简转换”就行了。理论上是这样,但实际情况有差异,由于“繁简转换”软件的幕后数据库水平参差,用繁体原件转换成为的简体文件其结果相差甚远。例如:以我们的《千字文
繁体字版》为原件使用MS Word 2007
的“繁简转换”功能,转换成为的简体文件存,经过人手校对发现存在一些问题。分为以下四种情况:
1)据理转换,简化得越彻底越好(2个)
第12句:“玉出崑崗”转换为“玉出昆岗”,应改为“玉出昆冈”*1234。
多次查阅了中国关于现代汉语较著名的几本字典,在字里行间发现一点点“理据”如下:
A.由字典的编排不难看出是推荐使用“冈”字。
冈 (冈) ɡānɡ (1)较低而平的山脊:山~|景阳~。
岗 (岗) ɡānɡ 同冈(1)。
(以上摘自《现代汉语字典‧第5版》第446,447页)
冈 (冈) ɡānɡ ㄍㄤ 山脊:山~|景阳~|井~山。
岗 (岗) ɡānɡ ㄍㄤ 同“冈”。
(以上摘自《新华字典‧第11版》第149页)
B.字典此时此刻更为清晰的推荐使用“冈” 字。
冈 (岡) ɡānɡ [名] (1)本指山梁;后来泛指山岭或小山>山~|高~|景阳~。
岗 (崗) ɡānɡ 同“冈”。现在一般写作“冈”。
(以上摘自《现代汉语规范字典‧第2版》第429,430页)
“玉出崑崗”之“崗(岗)”简化得越彻底越好,应改为“冈”。
注意:繁体字版是“玉出崑崗”*T,不是“玉出崑岡”。
第194句:“落葉飄颻”转换为“落叶飘飖”,应改为“落叶飘摇”*1234。
《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》给出了338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。其中有“飘摇-飘飖”,每组异形词破折号前为选取的推荐词形。故此,“落叶飘飖”简化得越彻底越好,应改为“落叶飘摇”(《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》是推荐性试行规范,我们应当遵循)。
注意:繁体字版是“落葉飄颻”*T,不是“落葉飄搖”。
2)异体字转换需进行人手校正(2个)
第41句:“女慕貞絜”转换为“女慕贞絜”,应改为“女慕贞洁”*1234。
第142句:“多士寔寧”转换为“多士实宁”*123,应改为“多士实宁”*4。
1956年2月1日开始实施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之后虽经过多次调整,如今仍是中国现行规范汉字作为淘汰异体字的依据之一。其中有“潔〔絜〕、
实〔寔〕”,表中每组异形字其括号内为异体字。故此,既然是已经被淘汰的异体字,则应使用其对应的正体字。
特别提醒:微软Word
2007(或以上版本)之中“繁简转换”功能准确率较高,但是一般情况下使用转换功能后一定要进行人手校对,以确保转换后的汉字正确无误。例如:简化字“解雇”被转换成繁体字仍然
为“解雇”,校正后应该是“解僱”。必须注意:目前Word的“繁简转换”功能,一般不包括CJK
统一汉字扩充-A区的字符、更不包括扩充-B区的字符。
3)转为简化字要理据充分(2个)
第31句:“遐邇壹體”转换为“遐迩壹体”,不应被改为“遐迩一体”*1234。
其实权威的《汉语大词典》对于“壹体”有明确的解释,其中,正好提及“遐迩壹体”, 原文抄录如下: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【壹體】
一致,如同一个整体。
南朝 梁 周興嗣《千字文》:“遐邇壹體,率賓歸王。”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我們相信当年编辑《汉语大词典》的专家们是进行过考证的。故此,繁体中文“遐邇壹體,率賓歸王。”相应的简化字应该是“遐迩壹体,率宾归王。”而不是“遐迩一体,率宾归王。”众所周知“壹”与“一”不是属于繁简对应的关系,沒有理由被擅改。

第47句:“信使可覆”转换为“信使可覆”*234,不应被改为“信使可复”*1。
刘宏毅博士‧《千字文讲记》写道:“信使可覆”是个倒装句,为强调“信”字,将其倒装在及物动词“使”的前面。这句话的意思是:说过的话要兑现,要能经得住反复考验。“覆”字的本义是翻转、倾覆的意思,此处的引申义为审察、核实、检验。*3
【覆】 fù
(5)审察。《韩非子‧内储说下》:“韩昭侯之时,黍种尝贵甚。昭侯令人覆廪,吏果窃黍种而粜之甚多。”又审问。《新唐书‧刘祥道传》:“。每覆大狱,必歔欷累叹。”
(摘录自:汉语大词典‧简编本 P1289)
【覆】:ㄈㄨˋ[动]
(5)详察。旧唐书‧卷一一○‧邓景山传:“以镇抚纪纲为己任,检覆军吏隐没者。”(摘录自:台湾《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》)
故此,“信使可覆”*T沒有理由被改为“信使可复”。
4)类推简化字的问题仍然需要正视(1个)
第199句:“易輶攸畏”被转换为“易輶攸畏”*1234,只有接受现实。
《简化字总表》之外的“类推简化字”,即是按照《简化字总表》的规则推导出来的新字。事实上,繁体字“輶”在汉字应用演变的历史长河中是存在的,(车酋)是不存在的,但是现在出现了。“輶”的简化字应该是(车酋),如今中文信息处理时,电脑平台并无“輶”的“类推简化字”之字符,故此,只有仍然使用繁体字符。(这是一个中文信息技术悬而未决的问题,中国国家有关部门至今仍没有明确的规定怎样处理这个问题)。
三、《千字文》【重字表】之補校
互联网上可以见到《千字文》【重字表】有七八千个之多,其文字大同小异,可谓深入人心。抄录如下: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《千字文》实录九百九十四个汉字,重字六个,以汉语拼音为序列于下:
“发”:周发殷汤;盖此身发 “巨”:剑号巨阙;巨野洞庭
“昆”:玉出昆冈;昆池碣石 “戚”:戚谢欢招;亲戚故旧
“云”:云腾致雨;禅主云亭 “资”:资父事君;务资稼穑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只要把《千字文
简体字版》在文书编辑软件中用简单的排序功能,就不难发现其结果不是“重字凡六”或“重字凡五”,而是“重字或七或八”,目前中国大陆所流行的《千字文》版本的存在一些差异,是因为撰写者、修改者、传抄者各自的尺度不同所致。我们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,问题就可迎刃而解,经过初步校正、补充、整理“重字有八”:
1)我们校对了此资料,以下五字正确:
【发】
第26句:周发殷汤 *1234 〔周發殷湯〕*T
第37句:盖此身发 *1234 〔蓋此身髮〕*T
注:括号〔 〕中为《千字文 繁體字版》校正後的內容。
【巨】
第13句:剑号巨阙 *1234 〔劍號巨闕〕*T
第160句:巨野洞庭 *134 〔鉅野洞庭〕*T,钜野*2(钜,错误的“类推简化字”)
【昆】
第12句:玉出昆冈 *1234 〔玉出崑崗〕*T
第159句:昆池碣石 *1234 〔昆池碣石〕*T
【戚】
第188句:戚谢欢招 *1234 〔慼謝歡招〕*T
第205句:亲戚故旧 *1234 〔親戚故舊〕*T
【云】
第9句:云腾致雨 *1234 〔雲騰致雨〕*T
第156句:禅主云亭 *1234 〔禪主云亭〕*T
2)以下一字错误。是“务兹稼穑”,不是“务资稼穑”:
【资】
第61句:资父事君 *1234 〔資父事君〕*T
第164句:务资稼穑 〔務茲稼穡〕*T,务茲*1234
注:括号〔 〕中为《千字文 繁體字版》校正後的內容。
3)另有以下三字是漏网之鱼,应该补正:
【并】+
第154句:百郡秦并*1234 〔百郡秦并〕*T
第234句:并皆佳妙*123 〔並皆佳妙〕*T,竝皆*4。
【洁】+
第41句:女慕贞洁*1234 〔女慕貞絜〕*T
第209句:纨扇圆洁*23 〔紈扇圓潔〕*T,圆絜*14
说明:接近源头的千字文资料显示繁体字是“圓潔”,不是“圓絜”,没有可能对应为“圆絜”,这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低级错误。
【实】+
第131句:策功茂实*1234 〔策功茂实〕*T
第142句:多士实宁*4 〔多士寔寧〕*T,寔宁*123
说明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规定: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中文字。使用的汉语文教材,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。”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资料显示:〔寔〕是“實(实)”的异体字,已废除。故此,繁体字“多士寔寧”,对应为简化字应该写作“多士实宁”。
《千字文》【重字表】之补校(欢迎转载)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古版《千字文》录一千个不重复汉字。经校核,简化字版本实录九百九十二个汉字,重字为八个,现以汉语拼音为序列于下:
“并”:百郡秦并;并皆佳妙 “发”:周发殷汤;盖此身发
“洁”:女慕贞洁;纨扇圆洁 “巨”:剑号巨阙;巨野洞庭
“昆”:玉出昆冈;昆池碣石 “戚”:戚谢欢招;亲戚故旧
“实”:策功茂实;多士实宁 “云”:云腾致雨;禅主云亭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四、提供更接近历史真实的《千字文》版本
《千字文》流传一千四百多年,历代书法家墨宝流传甚广。随着时代的前进和不同年代的书法家对《千字文》的理解不同,有些汉字很明显是在抄写流传或释义的过程中发生了“随主而变”,中国大陆关于《千字文》的版本有许多。
《千字文》行文流畅,辞藻华美,形式富厚,虽称古代的蒙学读物,但一般人不易理解。清人汪啸尹纂辑、孙谦益参注的《千字文释义》,将《千字文》分为四个部份称之为四章,加深了人们对《千字文》的认识,他们的说法对以后的《千字文》影响较大。不过,其中“鸣凤在树”被改为“鸣凤在竹”、“岳宗恒岱”被改为“岳宗泰岱”等。虽然这些被修改的地方看来好像是锦上添花,但我们认为《千字文》毕竟是一种历史读本,还是尊重原文为好。
第33句:鸣凤在树(鳴鳳在樹)*T为真,鸣凤在竹*1234是讹传。
由唐、宋、元遗留下来的墨迹来看,从隋智永的真草千字文开始,历代写千字文的书法家大都写“鸣凤在树”,只有宋徽宗(赵佶)写“鸣凤在竹”。
著名的岳麓书社1987版的《千字文》,此书写作“鸣凤在竹”。不过,其后有注写道:古本作“在树”,今作“在竹”。我们更加相信应该是“鸣凤在树”为真。

林晓莉‧《松原风情散文集‧古风今韵井字方》写道:干安选作村名的《千字文》是清康熙以后的版本,称今本,以前版本称古本。今本与古本比较,只干安用字部分有3处变动。即“天地玄黄”的玄字与康熙名字玄烨犯忌改为“天地元黄”。另两个变动是“周发殷汤”改为“周发商汤”,“鸣凤在树”改为“鸣凤在竹”。林晓莉为大家提供了“鸣凤在树”为真的又一依据。
第155句:岳宗恒岱*4 (嶽宗恒岱)*T为真,岳宗泰岱*123是讹传。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“岳宗泰岱”中的“泰”字,多被误写为“恒”,包括很多大家,比如智永、欧阳询、怀素、钱逵、文征明等,可能是传抄中的笔误或臆断,好像只有米芾和宋徽宗赵佶写成“泰”。但如果是“岳宗恒岱”,就有些说不通,因为历史上并没有在恒山封禅的帝王。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上面的一段话或类似的话,在互联网上被成百上千次的转抄。有人以“历史上并没有在恒山封禅的帝王”来反推出“岳宗泰岱”是正写。虽然不是十分有力,但也能唬住一些人。其实是有人曲解和放大了“岳宗泰岱,襌主云亭”之意,又添加了不少个人的发挥,加上重复的次数太多了,也就让人产生了错觉。
1)舜出先生在“千字文集释(四)”的解释很清晰,颇有道理。
“岳宗恒岱,襌主云亭”其意之简译是:恒山和泰山是万岳之宗。炎帝在云云山设坛祭天;黄帝在亭亭山设坛祭天。
(舜出先生原文为繁体字)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岳宗恒岱
宗,尊宗也。《老子》:“渊兮似万物之宗。”岳宗,最为尊宗的山岳:恒,即恒山;岱,即泰山。
简译:恒山和泰山是万岳之宗。
襌主云亭
禅,《说文》:“禅,祭天也。”主,指君主。禅主即是帝王。古代帝王登泰山,以筑土为坛报天地之功。炎帝封泰山禅云云;黄帝封泰山禅亭亭。故泰山脚有云云山和亭亭山。
简译:炎帝在云云山设坛祭天;黄帝在亭亭山设坛祭天。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很多書法大家,比如智永、欧阳询、颜真卿、怀素、趙孟頫、文征明等不是传抄中的笔误或臆断,而是大书法家们尊重原文“岳宗恒岱”。

2)历史上,夏商周至隋唐上下几千年,看不到称泰山为“泰岱”之词。
泰山名称之多,为全中国名山之冠。关于泰山之别称,请看海峡两岸较权威性的说法:
山东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网站写道:泰山又称岱山、岱宗、岱岳、东岳、泰岳等。名称之多,实为全国名山之冠。泰山之称最早见于《诗经》,“泰”意为极大、通畅、安宁。泰山突兀的立于华北大平原边上的齐鲁古国,同衡山,恒山,华山,嵩山合称五岳,因地处东部,故称东岳,故有“五岳之长”的称号。
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显示:泰山别称为“岱山”、“岱宗”,简称为“岱”。是五岳中的东岳,位在大陆地区山东省泰安县北。公羊传‧桓公十六年:“越在岱阴,属负兹,舍不即罪尔。”文选‧张衡‧东京赋:“乘舆巡乎岱岳,劝稼穑于原陆。”
3)历史上,唐宋元明确有“恒岱”的说法
既然没有称泰山为“泰岱”的说法。那么,是否有“岳宗恒岱”之“恒岱”的说法呢?我们查找资料有所发现,历史上唐宋元明确有“恒岱”的说法:
唐‧韩愈《全唐诗》:“五狩朝恒岱,三畋宿杨柞。农书乍讨论,马法长悬格。”
五狩朝恒岱,(《书》:“五载一巡狩。”恒,北岳。岱,东岳。恒,胡登切。)三畋宿杨柞。(《礼记》:“天子无事则岁三畋,一为干豆,二为宾客,三为充君之庖。”长杨、五柞,汉二宫名,在盩厔县。柞音昨。)
唐‧西明寺沙门‧释道宣《广弘明集‧卷第二十四》:则匡维之德。比恒岱而齐高。拥护之功。似沧溟而共广。
五代后晋‧刘昫《旧唐书•张说传》《贞节君碣》:时异虚记,心不厌焉。乃攀恒岱,浮洞庭,窥河源,践岷衡,稽四海之风俗,算九州之险易,
北宋‧米芾《画史》:范宽山水丛丛如恒岱,远山多正面,折落有势。
元‧最闲园丁王逢(梧溪集)《奉题执礼和台平章丹山隐玉峰石时寓江阴》:“秩礼均恒岱,谦光俯粤蛮。”
元‧郝经‧《居庸行》:弹琴峡道水复冻,居庸关头是羊肠。横拉恒岱西太行,到卷渤海东扶桑。
明‧郑善夫《太白山人漫藁序》:太白山人漫藁者,吾友孙太初所为诗也。夫曰:漫触而成声,无谓有谓之云也。太初关西豪杰也。束髪入太白山为山人,继入终南,泛观恒岱,遵龟蒙,慕宣圣遗韵,止于邹鲁之邦久之。逾江淮,下吴越,鹖冠布袍,独立于万象之表,为乎。
4)“岳宗泰岱”被清代文人所采纳及推崇
宋徽宗赵佶书法了得:笔在意先,恣肆潇洒,更为突出的是,皇帝书法时喜欢更改他人的字句,其中“岳宗恒岱”中的“恒”字,就是被他御笔一挥改成了“泰”字。显然皇帝抄写不同常人。“岳宗泰岱”之墨迹始见于赵佶。之後被清人汪啸尹纂辑、孙谦益参注的《千字文释义》采纳及推崇,影响到如今中国大陆《千字文》的版本呈現出不少“岳宗泰岱”。(有兴趣者敬请关注本工作室的探讨)
我们找出(宋)“赵佶真书千字文”之中被宋朝的皇帝赵佶“御改”的就有十几处(现已编辑为一张图片,一目了然便于大家了解,请看附图),御改之处虽未尽录,但也能说明“宋徽宗赵佶写成‘泰’”是见怪不怪之事。“皇帝天马行空,书写与众不同”,若按照宋朝的皇帝“御改”了的十几处去传播《千字文》,必将违背历史的真实。

第229句:布射辽丸*4 (布射遼丸)*T为真,布射僚丸*123是讹传。
由唐、宋、元遗留下来的墨迹来看,从隋智永的真草千字文开始,历代写千字文的书法家都是写“布射辽丸(布射遼丸)”,宋徽宗(赵佶)也是写“布射辽丸”。我们相信“布射僚丸”是后人之作。

是次《千字文
简体字版》电脑字符校理(中国大陆称:电子古籍整理)是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进行。中国大陆地区有关《千字文》之书籍,多半为《千字文》的注解本或蒙书集成,专门研究《千字文》的专书极少,以电子古籍整理的观点探讨《千字文》更为罕见。我们认为《千字文》毕竟是一种历史读本,还是尊重原文为好。
我们校对整理出《千字文》各版本电子文件 主要是为给网络上流传的千字文提供一个可信任的资料。
由于千字文长期以来版本众多,相信会有不少不同的看法。我们水平有限,只是一个初步尝试,缺点和错误之处,敬希大家不吝赐教。谢谢!
《千字文 简体字版》校理主要参考字典:
1).《汉语大字典》‧简编本‧李格非‧四川辞书出版社 湖北辞书出版社
2).《现代汉语规范字典‧第2版》‧外国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语文出版社
3).《现代汉语字典‧第5版》‧商务印书馆
4).《新华字典‧第11版》‧商务印书馆
5).《规范汉字》‧傅永和‧语文出版社
6). 台湾《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》‧网络版
本文插图之《千字文》墨迹来源:
1).「新编王羲之临钟繇千字文」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(2008-06出版)
2).(陈、隋)「智永墨本真草千字文」吉林文史出版社 (2009-09出版)
3).(唐)「欧阳询行书千字文」吉林文史出版社 (2009-09出版)
4).(唐)「颜真卿楷书千字文」齐鲁书社 (2010-05出版)
5).(宋)「赵佶真书千字文」吉林摄影出版社 (2005-07第1版)
〔宋徽宗,名赵佶(公元1082~1135年)〕
6).(元)「赵孟俯真草千字文」上海书画出版社 (2006-01出版)
7).(元)「班惟志书二体千字文」人民美术出版社 (2010-06出版)
二○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于香港
【欢迎转载‧翻印】
(20110827)
[返回上頁] |